•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联首网-孪生数字城市企业网-元宇宙企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热闻 » 正文

    郑州2016年新办理集体户口管理费可以退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09:41    浏览次数:38    评论:0
    导读

    【人社部档案保管费、集体户口管理费一概取消】  目前全国已取消了档案管理费。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人社部:档案保管费、集体户口管理费一概取消】   目前全国已取消了档案管理费。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出信息:即日起至11月1日,2016年新办理集体户口管理费可以退了。   退费时间:即日起至11月1日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人才大厦。   条件:2016年1月1日后新办理集体户口并缴纳户籍管理费的个人   材料:需本人携带人事代理合同、缴费凭证(发票)原件   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因此,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决定,对2016年1月1日后新办理的集体户口免予收取集体户口管理费,2016年补缴之前户口管理费的补缴费用,不予退费。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lsoos.cn/news/show-232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446318413@qq.com。
    0相关评论
     

    (c)2016-2023联首网-孪生数字城市企业网-元宇宙企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103058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4638号